陕西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组织企业职工等参加培训24万人次

陕西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组织企业职工等参加培训24万人次


来源:中国儿童文学网   文章作者: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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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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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井海滨介绍了有关情况。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已经建立,全省从失业保险结余基金中提取33.64亿元,统筹用于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截至目前,全省组织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7355人次,就业重点群体226292人次,组织企业新型学徒培训3227名,预拨专账资金1299.59万元。”今天(12月20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解读”新闻发布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井海滨介绍了有关情况。

  今年7月30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印发了《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实施方案》分为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组织领导三大部分,提出2019至2021年全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5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21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概括起来讲,《实施方案》就是明确了“培训谁”“谁培训”“怎么培训”“怎么保障”四个方面的问题。

  培训谁?

  重点对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进行培训。

  企业职工。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和院校深度合作,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着力提高我省企业职工技能水平。

  就业重点群体。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家政服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家庭学生参加“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行动”赴省外优质技工院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在校就读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深入推进技能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培训资金倾斜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谁培训?

  重点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基础作用、发挥社会培训资源支持作用三方面。

  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每人不低于1500元、2000元、3000元标准给予院校资金支持。

  发挥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的基础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对承担社会化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培训所得收入的50%可用于院校内部分配,在核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其余50%可用于院校公用经费。支持省外优质职业院校在我省合作办学或开办分校。

  发挥社会培训资源的支持作用,鼓励优质社会培训机构承担补贴性技能培训。

  怎么培训?

  将创新培训内容、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培训模式

  创新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要求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全省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规范管理,提高教材质量。

  怎么保障?

  从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加强管理服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四个方面进行保障。

  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筹集培训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利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加强管理服务。实行目录清单制度,省人社厅制定政府补贴培训工种(项目)、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等目录,向社会及时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支持各市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产教融合基地、公共实训基地,适当给予资金支持,探索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对企业、职业训练院、职业院校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在原有基础上建设4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基地每次补助资金200万元,以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主建设1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就业资金给予补助。鼓励各市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发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培训包”、校本课程等,对推广使用的,给予补助。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对职业院校专职教师能力提升给予资金支持。

  提升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建设全省统一的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与就业、社保等信息联通共享,将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利用“互联网+”、移动APP提供在线学习,鼓励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线上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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